三部门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作者:英子  来源:中新社  发表时间:2021-4-25 9:07:48   浏览:
       财政部、海关总署、务总局20日发布“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契合条件的科学研讨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中国国内不能消费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讨、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契合条件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材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管理,清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印发,并动态调整。

经海关审核同意,可将上述免税进口的科学研讨、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讨、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契合有关规则的,可以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讨、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上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中国深化施行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加快建立科技强国。下一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将落实政策,助力中国完成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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