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完成

作者:英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日报  发表时间:2020-4-8 9:36:16   浏览:
       由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代理、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消费的4500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款近日顺利退到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账户,标志着浙江自贸区也是浙江省首票燃料油出口退业务正式完成。据悉,此次低硫船用燃料油共计7500吨,分两次入仓,其中首批4500吨出口退税192万元,另外3000吨船用燃料油也已入仓。

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担任人邱永银引见,长期以来,国内的保税船用燃料油都是依托进口,使得燃油价钱长期高于国际主流船加油港。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施行,将调动我国炼化企业消费积极性,改动我国船用燃料油高度依赖进口的场面。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此前明白,自今年2月1日起,对国际飞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据悉,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申请出口退税时正值浙江自贸区新冠肺炎防控关键期,为更好地向船供油企业和燃料油消费企业提供帮扶措施,助力企业全方面复工复产,舟山市定海区税务局组建“出口退税特快专班”,会同海关、财政等部门对燃料油出口退税全流程停止梳理,经过远程“一对一”视频方式,辅导企业财务人员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退税。为全力保证企业顺利便利退税,定海区税务局还结合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打通出口退税电子“数据”输出是指把一些发射键编上号码,应用接纳端的几个输出构成一个二进制数,来代表不同的按键输入传送通道,完善了出口退税“一次不用跑”相关资讯导入机制,完成了全程跟踪审单、退库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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