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担任人引见,新版指引增加了第二批出台的阶段性社保降费、医保降费政策,以及第三批出台的阶段性减免小范围征税人增值税等政策;细化了内容,譬如增加了公共交通运输效劳、生活效劳、快递收派效劳的税目注释;补充了疫情防控重点保证物资清单。
指引明白,对获得政府规则标准的疫情防治暂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获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证物资消费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征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证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征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效劳、生活效劳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效劳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消费企业扩展产能置办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安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对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度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当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没有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中央教育附加;扩展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作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范围征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鼓舞各地经过减免城镇土地运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