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扣除方法,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则执行。扣除时,既可以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也可以在综合所得和运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公告》指出,捐赠现金的按照理论捐赠金额肯定捐赠额;捐赠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按照市场价钱肯定捐赠额。其中,市场价钱将由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捐赠相关制度规则的方法评价,并经捐赠人确认同意后肯定。
上述担任人表示,根据《公告》规则,居民个人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则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如,黄女士3月份防疫捐赠出1.5万元,截至3月累计应征税所得额为1万元,那么黄女士在3月可税前扣除1万元捐赠,剩余0.5万元可在4月发放工资时继续扣除。
同时,假设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获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用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获得捐赠票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