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全方面施行。这次个人所得税革新,除进步“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当今世界上初次树立了综合与分类相别离的个人所得税制。
综合税制,粗浅讲就是“兼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与我国原先不断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作了改动,行将征税人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运用费四项所得兼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简言之,就是在平常已预缴税款的根底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个税汇算清缴,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理影响。”国度税务总局有关担任人表示,一方面,年度汇算可以愈加精准、全方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证征税人的权益。另一方面,经过年度汇算,准确计算征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征税额,就要退还给征税人。
普通来讲,只需征税人平常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征税额不分歧,都需求办理年度汇算。为实在减轻征税人担负,持续释放革新红利,国务院特地明白对局部需补税的中低收入征税人免除年度汇算义务,财政部、税务总局据此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触及有关政策破绽的公告》,细化明白了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根据《公告》,征税人只需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越12万元,则不管补税金额几,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征税人只需补税金额不超越400元,则不管综合所得年收入的上下,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此外,假设征税人平常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征税额完好分歧,既不需求退税也不需求补税,也就没有需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