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征税人发作需求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该怎样操作呢?来看这五问五答吧!
征税人A:我公司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2019年4月1日后,发作了销售折让需求开具红字发票,应按照什么税率开具呢?
答复: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16%的开负数16%,10%的开负数10%。
征税人B: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作销货退回,需求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客户曾经申报抵扣了,我公司应该怎样办呢?
答复:由购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资讯表》,在填开《相关资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关资讯,应暂依《相关资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获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相关资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征税人C: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托付客户,之后发现开票相关资讯有误,需求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客户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弄丢了(客户尚未抵扣),我公司应该怎样办呢?
答复:由购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资讯表》,在填开《相关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关资讯。
征税人D: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托付客户,之后因应税效劳中止,需求开具红字发票。客户尚未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及时退回,我应该怎样操作?
答复: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相关资讯表》。销售方填开《相关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关资讯。
征税人E: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给客户,因销货局部退回,需求开具红字发票,我应该怎样操作?
答复:由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相关资讯表》。销售方填开《相关资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