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今年将以加快树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的,加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时完善与国度管理体系和管理才能现代化相顺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财政部并称,今年将积极展开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价管理方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展开财政票据管理方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施行。
此外,财政部今年还将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度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根底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法等部门规章停止立法研讨,争取尽早构成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