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新三板非原始股股票免征个税

作者:英子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12-10 11:48:57   浏览:
        财政部、务总局、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平稳开展,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获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获得的所得,按照“财富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获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获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停止税收的,可比照通知第一条规则执行,曾经停止相关税收的,不再停止税收调整。 
    通知明白,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则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担任征收管理。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担任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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